徐朔方 | 论《醒世姻缘传》及其和《金瓶梅》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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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三国》《水浒》之后,《金瓶梅》是世代累积型集体创作的长篇小说的殿军,个人创作的兴起在它之后。

它以现实社会中的市井人物即平民百姓作为小说的主角,则又有别于以前以帝王将相、英雄好汉、神魔鬼怪、才子佳人为主角的长篇说部而开我国古代写实

小说的风气之先。

鲁迅《中国小说史略》把它列为人情小说的开创者。人情小说可以说就是现代小说,它的前面不必附加任何形容词。

在《金瓶梅》和《红楼梦》之间将近二百年的中国小说发展历程上,除了以上两者外,再没有第三者在思想和艺术上足以和《醒世姻缘传》相提并论。

本文主要目的在于阐述它的思想和艺术,并探求《金瓶梅》对它的影响,以及它对《金瓶梅》成书问题的旁证作用。

在触及正题之前,有必要对五十年来《醒世姻缘传》的时代和作者问题的争论作一简略的回顾。

徐朔方 | 论《醒世姻缘传》及其和《金瓶梅》的关系

《醒世姻缘传》

从胡适到最近《文史》第二十三辑曹大为《醒世姻缘的版本源流和成书年代》止,作者有蒲松龄和非蒲松龄二说,年代有明末及清初二说。

尽管结论各不相同,就大体而论,论证日趋缜密,后来居上。曹文接受了它以前包括孙楷第、王守义、金性尧、徐北文诸家的积极成果①,在资料方面作出

了总结性的甄选。本文将以它的考证作为出发点,试作不同的推断。

孙氏《中国通俗小说书目》云:“日本享保十三年(清雍正六年)《舶载书目》有《醒世姻缘》”。

而该书弁语有“辛丑清和望后午夜醉中书”的题署,可见本书付印至迟在康熙六十年辛丑(1721年)。

辛丑早在顺治十八年((1661年)的可能性,目前既不能证实,也无法加以排除。 此书付印或在1661年,或在1721年,两者必居其一。它不能早于1661年,

理由见后文。

曹氏以及在他以前的诸家论文曾举出有关创作年代的本书内证多处,有的已被否定,有的情况复杂,难以定论。

如小说本文以“较”代“校”,以“繇”代“由”(天启帝名由校,崇祯帝名由检),此等字文言中本可通用,同时又不是一律被取代,很难说必定是避讳。

曹文指出:“明末避讳最严的是崇祯帝的‘检’字,而四种清刻本竟也凡遇此字,俱避作‘简’,从头至尾无一例外。”

这是避讳,但明清易代带有民族矛盾性质,明亡之后的二三十年不奉清朝正朔的依然大有人在,这就难以断定此书必刻于崇祯时代,而不在崇祯之后。何况

崇祯一朝没有辛丑年,而现在又不见此书刻于辛丑之前的任何左证。

为避免问题复杂化,本文不取本身可疑或可引申不同结论的那些例证,兹选择其中比较确凿的两条如下:

一、第二十四回:“若是如今这样加派了又增添,捐输了又助赈,除了米麦又要草豆,除了正供又要练饷,件件入了考成,时时便要参罚,这好官便又难做

了。”

查《明史》卷七八《食货志》,崇祯十二年“杨嗣昌督师,亩加练饷银一分”,这是“练边兵”的附加税。

《明史》卷二五二《杨嗣昌传》说:朝廷采纳副将杨德政建议,府的通判改为练备,州的判官和县的主簿改为练总,专练民兵。府、州、县各有定额。这是

练饷的又一用途。

二、第二十七回:“癸酉十二月的除夕,有二更天气,大雷霹雳,震雹狂风,雨雪交下。”

孙楷第致胡适的一封考证《醒世姻缘传》的长信中指出:“除夕雷雨,事诚怪诞,除崇祯十六年外,别无其事。”孙氏依据的是《济南府志》的记载。

依第一例,小说引用的事实到崇祯十二年止;依第二例,到崇祯十六年除夕止。三个月后,李自成军攻克北京,崇祯帝自杀,明朝灭亡。

曹氏考证正确地指出此书“最后定稿的时间,不会早于崇祯十七年(1644年)”,同时却又断言“崇祯十七年以前全书的创作已经基本完成”,

“而书中提到除夕雷雨的地方仅仅是夹杂在叙述气候异常的一连串灾异中的一句话,这必定是崇祯十七年一二月间把这件刚刚发生的事情随手加了进去”。

这是缺乏事实根据的臆测。

依常理而言,一个作品提到某一年的事实,只能断定它完成于此年之后。可能是一二年、一二十年以至更长的年代之后。

当时写小说,没有报刊可供连载,又缺少尽早反映现实的文风,小说绝少可能完成于该书所提到的史实发生的同一年。

曹文指出冬雷这条内证仅是夹叙中的一句插话,试问练饷以及它所举的其它内证如第三十回“不必中举中进士,竟与他做了给事中”(按:《明史》本纪载,崇

祯九年淮安武举陈启新破格升给事中,和小说云“不必中举”不合,本文暂且不取),

以及第四十九回“定是近日里秦良玉的上将”(按:秦良玉早在万历二十八年〔1600年〕已有战功,不限于曹文所说的“启祯时期”),它们和冬雷一样都是穿

插在正文中的片言只语,为什么只有冬雷这一句是“崇祯十七年一二月间”“随手加了进去”,而另外几句却不是这样的呢?

请看曹文的论证:

“引人注目的是发生在崇祯十七年甲申之变以后的时局,在小说的叙述议论中均无只字反映。该年三月十六日李自成进京,朱由检自缢,紧接着吴三桂勾清

兵入关,大故迭起。短暂的时间,局势发生如此剧烈的动荡……如果小说定稿于甲申之变以后,这样天翻地覆的巨变,不会一点不在作者议论时局的文字中流露

出来。 ”

“笔者正是依据小说反映的事实都集中在崇祯十二三年前后,以及丝毫没有反映甲申之变的文字等情况推断,崇祯十七年以前全书的创作已经基本完

成”。

我们知道《醒世姻缘传》的主题和国家兴亡的民族思想没有直接关连,而且描写这些“天翻地覆的巨变”在当时有不少禁忌。

诚然,那时有归庄的《万古愁》曲和顾炎武、屈大均以及其它诗人的怀明反清作品,但不是每个文人都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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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通俗小说书目》

洪升的《长生殿》就安史之乱借题发挥,孔尚任的《桃花扇》反映南明小朝廷的覆灭,而多曲笔。他们都有歌颂清朝统治的诗文,而仍然潦倒终身。

何况关心时局的有志之士不一定都勇于把自己的思想感情公之于于世。

我们不能简单化到这样地步:《醒世姻缘传》全然不提甲申之变,因此它必然截稿于崇祯十七年一二月,即北京城破之前。

《醒世姻缘传》是否象曹文论断的那样“丝毫没有反映甲申之变的文字”呢?

请看第三十回开头:

若是那样忠臣,或是有什么贼寇围了城,望那救兵不到,看着的城要破了;或是已被贼人拿住,逼勒了要他投降,他却不肯顺从,乘空或是投河跳井,或是

上吊抹头,这样的男子,不惟托生,还要用他为神。

守城的官员或殉城,或被俘、迫降而杀身成仁,正是甲申之变前后的常见事实。

接着小说又大段地评论了屈原、张巡、许远、岳飞、文天祥、于谦等殉国忠臣的事例。这一切都同小说情节无关,它借书中人物晁源的妻子计氏自杀而引申

到妇女殉节,然后由殉节而殉国,节外生枝,离题甚远,怎么能武断《醒世姻缘传》“丝毫没有反映甲申之变”的文字呢?

从第三十六回的议论看来,作者对妇女守节问题本来比较通达,并不遵从礼教的那一套顽固看法,而在这里却异乎寻常地加以强调,这就更加引人注意了。

正确的结论看来只有一个:《醒世姻缘传》作于清初而不作于明末。它反映了明末的许多社会现实,但它的成书年代则在其后。

本书对山东各地如济南、武城、章丘等地的人情风俗和山川里巷都有细致的描写。明显的鲁东方言不一而足。即使偶然一提的人物也和山东掌故有关。

如第三十七回提到新城县一个大家,“如今虽然也还不曾断了书香,只是不像先年这样蝉联甲第”。

这位“大司马”就是万历四十年到四十二年任职的兵部尚书王象干。

小说《凡例》说:“本传造句涉俚,用字多鄙,惟用东方土音从事”。

明代人简称山东省为东省,这里用东方指山东。可见作者为山东人无疑。

胡适看到《醒世姻缘传》以前世孽债解说悍妇的由来,同《聊斋志异·江城》篇主题相似,就把长篇小说的著作权归之于蒲松龄。

《醒世姻缘传》第七十九回,狄希陈调戏侍婢珍珠,不料却是悍妇寄姐所化装。

长篇小说只有这样一个小小情节和《江城》相似,而《醒世姻缘传》的主题远不是悍妇所能概括。这一点下文再作论述。

如果要坐实为蒲氏所作,辛丑就只能是1721年,不可能是1661年,那时他只有二十二岁(虚龄)。 而现在没有任何左证足以排除辛丑是1661年的可能性。

《醒世姻缘传》所穿插的诗词没有一首说得上是佳作,而《聊斋志异》则每一首都是作者诗才的见证。

《醒世姻缘传》写到的人物不少是文人学士,而《聊斋志异》不时有市井人物作为主角。可见这不能以两书所写人物角色的差异加以解释,而是由于两书作

者修养不同、文言白话各有擅长而自然产生的不同特色。

两书都有迷信成分,《醒世姻缘传》提到的佛经有《金刚经》(第三、三十回)、《心经》(第六回)、《法华经》(第十五、三十回)、《莲经》(第十七、三十

回)、《观音解难经》(第十七、三十回)、《三官经》、《灶经》(第二十六回);而《聊斋志异》却只提到《金刚经》(《林四娘》《鲁公女》),另有《光明经》

(《瞳人语》)、《观音咒》(《江城》)、《楞严经》(《紫花和尚》)则不见于《醒世姻缘传》。

以上诗艺和所提佛经不同可以作为两书作者不是同一人,即蒲松龄不是《醒世姻缘传》作者的旁证。

《中华读书报》载(2000年7月26日)王刚访问路大荒三子写的《背着蒲松龄手稿逃亡》,路大荒曾就蒲松龄研究与胡适进行切磋,他纠正了胡适无中生有把

《醒世姻缘传》列为蒲松龄著作的胡涂考证。

《醒世姻缘传》写到的山东省内外的地名都是真名,只有章丘县用的是它的别名绣江,而且又以诗和四首《满江红》词对它属下的大镇明水(今章丘县治所在)

的乡土风习作了热情洋溢的歌颂,这在所有古代长篇小说中是绝无仅有的篇章(即使是这样有意为之的赞词也写得不太高明,可见作者拙于诗词,这一点远远比

不上蒲松龄)。

小说第二十六回说:“这明水镇的地方,若依了数十年先,或者不敢比得唐虞,断亦不亚西周的风景。”

这是查有实据的作者署名为西周生的缘起。由此可见,认定作者是山东省章丘县人应比其它任何假设更加合理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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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斋志异》

《醒世姻缘传》这部七八十万字的小说有十来处猥亵的短小片段,它给人的最初印象可能是趣味庸俗,格调不高。 它着重描写的怕老婆故事是明清笑话的

陈腐题材,要把它写成长篇小说简直令人难以想象。

事实是它问世以来已有三百多年之久,而它的中心思想何在,依然有待探讨。

按照书名《醒世姻缘传》或它的本名《恶姻缘》的提示,或者听从本书《弁言》《凡例》的指引,读者注意力容易被分散,想不到它是一部严肃的社会问题

小说。

《孟子·尽心章》提出“君子有三乐”:

一、“父母俱存,兄弟无故”;

二、“仰不愧于天,俯不怍于人”;

三、“得天下英才而教育之”,而统治天下不在其内。

卓见异识,意在针砭时弊。小说《引起》却由此出发,首先对孔孟之道的这段名言作出大胆修正。

它指出:“第一要紧,再添一个贤德妻房,可才成就那三件乐事。”小说一开始就有别于传统的笑话闲谈,而以探索社会问题作为自己的任务。

如果作者的视域仅仅限于婚姻问题,小说篇幅至少可以减少一半,以至更多。

正如列夫·托尔斯泰的《安娜·卡列尼娜》,全书八部,安娜死后还有整整一部。如果小说主题限于安娜的个人悲剧,如果列文夫妇仅仅作为安娜和渥伦斯基的

艺术形象的对照,那小说的最后以及全书关于列文经营管理农场的所有描写就将成为画蛇添足。

我不认为《醒世姻缘传》可立足于世界小说名作之林,它还不到这样的水平,但要探讨它的主题思想却可以由《安娜·卡列尼娜》得到启发。

小说前二十二回写的是男主角狄希陈的前生,故事发生在山东武城县;第二十三回起才是今世,故事发生在绣江县明水镇。这里“原是古时节第九处洞天福

地”。

第二十四回作者又别出心裁地以四首《满江红》词分别吟咏当地的四季美景。

与其说美在于自然,不如说它取决于人事,即政治和社会状况。请看同一回开端的韵语:

官清吏洁,神仙。魂清梦稳,安眠。

夜户不关,无儇。道不拾遗,有钱。

风调雨顺,不愆。五谷咸登,丰年。

骨肉厮守,团圆。灾难不侵,保全。

教子一经,尚贤。婚姻以时,良缘。

室庐田里,世传。清平世界,谢天。

接着来的是鲜明的今昔对比:

那时正是英宗复辟年成,轻徭薄赋,功令舒宽,田土中大大的收成,朝廷上轻轻的租税。教百姓们纳粮罢了,那像如今要加三加二的羡余。

词讼里边问个罪,问分纸罢了,也不似如今问了罪,问了纸,分外又要罚谷罚银。

待那些富家的大姓,就如那明医蓄那丹砂灵药一般,留着救人的急症,养人的元气,那像如今听见那乡里有个富家,定要寻件事按着葫芦抠子,定要挤他个

精光。

这样的苦恶滋味,当时明水镇的人家,那里得有梦着?所以家家富足,男有余粮;户户丰饶,女多余布。即如住在那华胥城里一般。

这种对比在第二十三回起的连续几回中不下三四次之多。它们不是稍纵即逝的无意间的感情流露,而是作者郑重其事的精心铺叙。

前一回退职回乡的杨尚书、乡绅李大郎和拾金不昧的小户农夫祝其嵩都是这个世外桃源中的代表人物,作者意在包括从上到下各个阶级。

小说大多数篇幅的社会现实的生动刻画自然成为它的对立面。 这个今昔对 比也即作者身处乱世所怀的幻想和明末黑暗现实的对比。

类似《老子》所描写的小国寡民的纯朴农村成为作者心目中的廉价乌托邦,它不是作者苦心经营的理想蓝图,而是现成的借用。

归真返朴,回到明朝盛世,以至唐虞三代,当然不能解决任何现实问题,但作者之意在于鞭策当世,这是他的可取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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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道德经》

作者署名西周生可以如同《引起》的结尾七律所说:“关关匹鸟下河洲,文后当年应好逑。岂特母仪能化国,更兼妇德且开周。”

它以《诗经·关雎》篇旧注所指的西周文王的夫妇之道作为纠正书中恶姻缘的模范,这是它的狭义;它的广义则在于第二十六回所说:

“这明水镇的地方,若依了数十年先,或者不敢比得唐虞,断亦不亚西周的风景。”

政治、经济以至社会风俗习惯都包括在内。可见婚姻问题只是作者所关心的社会问题的一个侧面,不是全部。它的批判的锋芒所指正是明末社会的各个方

面。

就数量而论,悍妇故事在全书所占比重不及它用于反映其它社会问题的篇幅。

长篇小说的结构,从来有两种。 一是严密的有机组织,较大的情节和它的前后文因果相联,任何局部的改动都会影响全局。 《红楼梦》是它的典型。

另一类小说,它的每个部分各有相对独立性,彼此之间关系松散,或增或减,对整体影响不大。 它同西方以历险记为名的一类小说中的多数作品同属

一个类型。

《西游记》的八十一难与此类似。 只要凑足数目,各个难的具体故事大体符合唐僧师徒的个性就行,这样写,那样写,关系不大。

《醒世姻缘传》介于以上两类小说之间。 作为第一个类型,它和恶姻缘很少有关的相对独立的故事可说已经多到喧宾夺主的地步;

作为第二个类型,它的恶姻缘却又俨然是全书的中轴。 主宾分庭抗礼的这个独特结构正好配合作者的基本构思: 婚姻问题只是作者所要探讨的社会

问题的一个部分,而不是它的整体。

就质量而论,悍妇故事大多数陈陈相因,平庸无新意;精彩处极少;粗俗不堪的情节不时可见;出人意料的是全书比较成功的描写反而多半和悍妇故事无

关。这是作者基本构思的又一证明。

第六十二回狄希陈捉弄友人张茂实,使他误以为妻子不贞,引起一场殴打。

接着下一回,张茂实妻假手于悍妇,向狄希陈进行报复。虽然境界不高,而情节紧凑,有一定的喜剧性 。 可惜在本书所有的悍妇故事中,连这样短中见长

的片段也不多见。

第六十六回,狄希陈在宴席上被友人拉住手臂强留,深恐悍妇怪罪,拿刀割断手臂才得脱身而去;

第七十六回猴子抠损悍妇的眼鼻以及诸如此类的许多片段,情节离奇而不合事理,形象丑恶,趣味索然。

这些都是为宣扬迷信果报而粗制滥造的章节,它们说明作者构思悍妇故事已经技穷于此,再也写不出一点新意了。

然而《醒世姻缘传》并不缺少精彩篇章,它们是和悍妇无关的揭露社会黑暗的一些场景。

如第六十七回医生为敲诈病家,用药使病情恶化,然后进行勒索,最后被识破的狼狈情况; 第八十到八十二回,刘振白乘人之危,借机敲诈,步步进逼,却

落得人财两空的故事。

它们都是以前长篇小说中未经涉足的领域,开后来谴责小说的风气之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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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醒世姻缘传》人物

晁秀才捐了一个监生,碰上官运亨通的老师,一举选上大县的肥缺(第一回),后来又通过戏子走上太监的门路,升为京畿重地北通州的知州(第五回)。

被判处死刑的他的儿子宠妾,上下行贿,公然将监牢改装成藏娇的金屋(第十四回)。这些描写夸张而不失真,怪诞而言之有据,它们为极端腐败的明末吏治留

下有声有色的记录,成为后来《官场现形记》的先声。

又如第十四回县官下判:“也免问罪,每人量罚大纸四刀。”什么叫大纸?原来按照旧规,每刀折银六两。

“六八四十八, 共该上纳四十八两。 库里加二秤收,又得十两往外”, 非六十两银子不能对付。前文所引今昔对比的那段话:

“不似如今问了罪,问了纸,分外又要罚谷罚银。”

所谓问纸,只有联系第十回才能理解。细微末节真实到如此地步,简直可以作为史料看待。

又如第八十三回官员穿戴衣帽靴子的通行顺序,第八十四回皮帽匠人的作弊手段,都是当时社会风习的忠实记载。而第四回的童山人、第三十五回的汪为露

等人物,又给后来的《儒林外史》以有益的启发。

作为社会向题小说,《醒世姻缘传》的作者并不满足于栩栩如生地揭露社会黑暗,他还要探索这一切不合理现象是怎样产生的,应该怎样加以纠正或消除。

天地之间怎么会有恶姻缘?狄希陈的前生晁源射死了狐狸,狐狸投生为薛素姐,她变成狄希陈的凶老婆。 作者提出了问题,然后又自己作了解答。

晁源的父亲是赃官,为什么倒有一个遗腹子,替他重振门庭?因为晁夫人乐善好施。可是这里留下一个漏洞:老爷做尽恶事,是不是只要夫人积下“阴功”,

就足以挽救?

第二十一回有一段韦驮尊者的话可以看出作者为什么这样安排他的书中人物的命运,而自以为公正不阿:

“晁宜人在通州之年,劝他的丈夫省刑薄罚;虽然丈夫不听他的好言,他的好心已是尽了。

这六百两的米谷,两年来也活过了许多人,往后边的存济正没有限量哩,不可使他没有儿子侍奉。”

这一段话又在第二十二回重复出现,足见作者对它的重视。 其实这六百两银子以至后来施舍了的更多的田地财产,都不过是贪赃枉法的部分所得。

为什么好端端的明水镇突然会被洪水淹没? 因为居民奢纵淫佚,得罪于上天。 总之是善有善报,恶有恶报。

作者没有科学的哲学和政治经济学的高超理论作为凭借,他只是敷衍塞责地从轮回果报中找到现成答案,用不着自己动脑筋。

尽管上面已经指出,这个解释有不少破绽,难以处处自圆其说。它往往偏袒有权势的上层人物,实际上是在替他们辩解,提供借口,减轻或豁免他们的罪责。

如果小说作者的探索仅仅到此为止,那就和封建迷信的《玉历至宝钞》一类通俗说教书没有区别了。

万历本

《醒世姻缘传》如实地反映了明末政治腐败,特别是各级地方衙门贪赃枉法,土豪劣绅和流氓地痞在他们庇护下作威作福,横行乡里的种种情况。

作者指出政治腐败的根源在于宦官擅权。书中的太监头子王振正是现实中不可一世的宦官魏忠贤的投影。作者愤愤不平地在第十五回提出他的除奸大计:

依我想将起来,王振只得一个王振,就把他的三魂六魄都做了当真的人,连王振也只得十个没卵袋的公公。

若是那六科给谏、十三道御史、三阁下、六部尚书、大小九卿、勋臣国戚合天下的义士忠臣,大家竖起眉毛,撅起胡子,光明正大,将出一片忠君报国的心

来事奉天子,行得去,便吃他俸粮,行不去,难道家里没有几亩薄地,就便冻饿不成?

定要丧了那羞恶的良心,戴了鬼脸,千方百计,争强斗胜的去奉承那王振做甚?大家齐心合力,挺持得住了,难道那王振就有这样大大的密网,竭了流,打

得干干净净的不成?

却不知怎样,那举国就像狂了的一般,也不论什么尚书阁老,也不论什么巡抚侍郎,见了他,跪不迭的磕头,认爹爹认祖宗个不了!依了我的村见识,何消

得这样奉承。

上面那段话有一点遗漏,他没有提及东林党和正直朝臣的抗争以及他们的悲惨结局。 他们此起彼应,前仆后继,但毕竟是少数人,因此作者不加考虑。

作者设想的是整个朝廷群起而抗争,不成功就来一个总辞职。

如果真的做到这一点,魏忠贤当然非倒不可。然而这样举国上下团结一致的抗争只能是空想,丝毫没有实行的可能。 想法很幼稚,同时也很深刻。

当时没有第二个人想到这一点,这是作者的独创,可见他对社会向题的探索并不都是人云亦云,不曾认真下功夫。

在作者那个时代,凌驾于一切之上的是土地问题。国家安危,天下治乱,包括魏忠贤和东林党的斗争在内,它是这一切矛盾的根源和归宿。

当张献忠、李自成以及各地闻风而起的农民起义军横扫大河南北时,一切土地占有者以及和他们有千丝万缕联系的文人学士,没有一个人能心安理得地把这

一个实际问题置之度外。

《醒世姻缘传》的作者也不例外,例外的是他把自己深思熟虑的所得形象化地转变为小说的故事情节,保留在《醒世姻缘传》中。

这在中国古代小说史上是独一无二的存在,也是它作为社会问题小说的立足点。只见悍妇而不见她所立足的土地,这是对书名望文生义而造成的绝大误会。

下面是小说第二十二回《晁宜人分田睦族,徐大尹悬匾旌贤》的故事梗概。

晁夫人回到山东武城县原籍,作恶多端的丈夫和儿子都已死去。小妾留下一个遗腹子,能否被本族认可作为财产继承人还难说。

这时晁夫人把价值银子一千六百两的四百亩土地分给同族八人,每人五十亩。另外还分给每人杂粮五石及银子五两作为种地的资金。同族的两个坏蛋思才(思

财)和无晏(无厌)要求再分一头牛,被拒绝。

他俩又以族长和族霸的身份,要求从其它六家的所得中减下一两银、一石米以示优待。晁夫人坚持公平原则,加以拒绝。然后晁夫人又把原来的卖地人找

来,亲自对他们说:“这些顷的地,都是我在(北通州)任上,是我儿子手里买的。 可不知那时都是实钱实契的不曾? 若你们 有什么冤屈就说,我自有处。 ”

然后,各卖地人诉说当初的事实经过:“大约都是先借几两银子与人使了,一二十分利上加利,待不的十来个月,连本钱三 四倍的算将上来,一百两的

地,使不上二三十两实在的银子。

就是后来找些什么又多有准折,或是什么老马老驴老牛老骡的,成几十两几两家算; 或是那浑帐酒一坛,值不的三四钱银子,成八九钱的算账; 三

钱银买将一匹青布来,就算人家四钱五分一匹; 一两钱换一千四五百的低钱 ,成垛家换了来,放着一吊算一两银子给人; 人有说声不依的,立逼着本利全

要,没奈何的捏着鼻子捱。 ”

徐朔方 | 论《醒世姻缘传》及其和《金瓶梅》的关系

《明代文学史》

按照小说的情节发展,晁夫人分田睦族是出于被迫。遗腹子临产前,就发生过本族男女聚众前来强分财产的纠纷,不是刚巧县官在这里经过,他们准会得

逞。

小说的具体描写却把它写成是晁夫人的善心所驱使。这一点和作者的愿望相反,他的实际描写为善心作了正确的注解:善心在很多场合下是出于被迫,出于

保卫自己既得利益的一种手段。

小说把为首人物以思财、无厌的同音字暗示他们得寸进尺,贪心不足。如果没有县官制止,分田睦族很可能酿成一场暴动而不可收拾。

在革命风暴即将来临的前夕,被称为俄罗斯良心的伟大作家列夫·托尔斯泰的晚年一直为土地即农奴问题所困扰。

他在许多小说中设想了暴力手段之外的一切方式以消除地主和农奴的矛盾,但一一宣告失败。

新式地主的仁政不是遇到怀疑和嘲笑,就是公开被拒绝。这使托尔斯泰极度困惑、失望和痛苦。这是导致他最后出走的契机之一。

《醒世姻缘传》的作者无论在文学才华以及对土地问题的认识和关切,都不能和托尔斯泰相比,然而有一点却可以相通:《醒世姻缘传》是当代农民起义大爆

发时代的忠实反映,当时形势比托尔斯泰的俄罗斯更为紧迫。

土地出卖者所控诉的他们丧失土地的几种方式,正是明代末年土地兼并的一个缩影,只有公开的圈地和强占不包括在内。

《醒世姻缘传》反映的是山东的北方,在江南则早在万历中期就有大地主为了平息民愤,对他们让步,让他们照原价赎回土地而几乎引起暴乱的事实。请看

《野获编》卷十三《董伯念》的记载:

董伯念(嗣成)为给事(道醇)长子。先给事登第壬辰(万历二十年,1592),以疏论国本,斥为编氓。时(祖父)宗伯(南京礼部尚书董份)资产过厚,怨满一乡。

伯念思稍散之,以结人心,宗伯不谓然。而伯念奋然行之,举故券以示小民,或止半价,或许回赎,各有条绪。

湖俗故嚣悍,至此不以为恩;反共讦董氏,直谓诸产俱属白占,欲尽徒手得之。咻咻者日千百人,伯念不能无中悔。而御史彭鲁轩应参来按浙。彭为令,负

清劲名,在西台亦铮铮者。

巡方入苕(湖州),诸仇董者争先投牒,填塞途巷,并及故祭酒范屏麓应期。彭受两家词,俱以属郡邑,追逮纷纭。两家纪纲用事者尽入狴犴。祭酒不能堪,至

雉经死。

范事得小解。而伯念日夜为乃祖所恨詈,乃谋之吴江一斥生周姓者,嗾祭酒夫人上疏鸣冤。范于今上初元曾备员讲官。

上见疏大怒,给事孙鹏初羽侯等复合疏纠彭之横,御史逮去,并抚台王洪阳汝训亦罢归。董氏事渐以消弭。而伯念与宗伯以忧劳成疾,相继下世矣。

这件事又见于《明史》卷二三五《王汝训传》。大戏曲家汤显祖曾有《湖州事起》等诗对为民仗义而受迫害的御史和地方官表示同情。

尽管正史和野史都有偏袒董、范两家之嫌,事实真相大体是清楚的。退田的情节即《野获编·董伯念》的前半部分,和《醒世姻缘传》十分相似。

这件真人真事发生在万历二十二年(1594)。它和小说所写的假人假事,地区南北相隔在一千里以外,时间先后相差五十年之久。

可见此事发生在农民大起义的前夕和同时决不是小说作者的向壁虚构,而是当时无数大小事件的缩影。

董、范两家没有书中晁夫人那么幸运地受到县官的庇护,当地县官以及他的上司浙江巡抚和巡按御史,都竭力主张对不法的豪门大族采取强硬手段。

他们不曾官官相护,反而站在农民一边,迫使退休官僚范应期自杀。最后皇帝亲自出面,巡抚、御史和县官都被革职。

请注意,《醒世姻缘传》的第二十二回实际上是在伟大民主主义革命家孙中山提出平均地权主张之前,和平地进行土地改革的一次书面上的尝试。

不管作者是否意识到,小说以它的形象指出:只有解决土地问题,才能从当时动乱的末世重新回到西周盛世。这就是小说作者署名的深刻含意。

小说中仅仅由于范围很小、而又在成败所系的紧急关头得到县官的解救,分田才得到成功。

这无异于表明:从善良的愿望出发,企图以和平的方式解决中国的土地问题是不可能的。

单凭小说对现实的土地问题的及时反映,作为社会问题小说的《醒世姻缘传》,在中国小说史上就占有它的一席独特的地位。

徐朔方 | 论《醒世姻缘传》及其和《金瓶梅》的关系

《徐朔方集》

《醒世姻缘传》第三回珍哥说:“这可是西门庆家潘金莲说的:三条腿的蟾希罕,两条腿的骚老婆子要千取万。”

这源出《金瓶梅》第八十七回:“三只(足)蟾没处寻,两腿老婆愁那里寻不出来。”说话的人是周守备的管家。

西门庆死后,潘金莲被吴月娘送到王婆那里发卖。周府管家奉主人之命来买潘氏,王婆要价一百两,加到九十两还是不卖。管家恼了才这样说。

说话的人不是潘金莲,但说的是她的事。同书第二十八回,秋菊在藏春坞找出宋蕙莲的一只绣鞋说:“怎生跑出娘的三只鞋来了?”

潘金莲责骂她:“好大胆奴才,你敢是拿谁的鞋来搪塞我,倒如何说我是三只脚的蟾。”

《醒世姻缘传》作者在引用时,不必查对原书,虽然文字略有出入,这恰好说明他不仅阅读了《金瓶梅》,而且印象颇深,可以得心应手,随时加以引用。

《醒世姻缘传》第六十六回,智姐的丈夫张茂实被素姐用棒槌痛打,智姐没法,把丈夫的裤子扯下来,迫得素姐用袖子遮脸,含羞而走。

这原是《金瓶梅》第八十六回,陈经济用以从众婆娘的殴打中脱身的狡计。可见《醒世姻缘传》曾以《金瓶梅》作为借鉴。

《金瓶梅》以北宋末年为背景,它的官制和政区划分揉合宋元明三朝,而在人情风俗上则又不同时代相混杂。

它在形象地反映明朝史实方面显然不像《醒世姻缘传》那样处处吻合。

就小说结构而论,《金瓶梅》以西门庆和他的妻妾为中心,时而旁及里巷市井中的小人物。其中第五十六回的水秀才、第五十八回的磨镜叟,他们的故事半

游离于全书的主干之外,在书中是少见的例外。

另外一些小人物的轶事,或诙谐而寓讽刺,或滑稽以供调笑,往往在书中人物讲述的笑谈中出现。

它们虽和小说结构无关,却对全书的市井色彩起烘托作用。《醒世姻缘传》则比较散漫,插曲性的、游离于全书主干之外的人物和故事以数十计,这就使得

它和后来的《官场现形记》之类作品更加接近。

《金瓶梅》是累积型的集体创作,它和民间文艺有不解之缘。这就使得它的语言异样生动泼辣,民间谚语、成语、江湖切口、歇后语和文言词汇融和在白话

当中,形成它含有浓厚市井风味的独特语言风格。

《醒世姻缘传》则是个人创作,它的语言合乎规范而略嫌平板。

两书都有强烈的封建果报迷信色彩,尤以《醒世姻缘传》为甚。色情描写则在后出的小说中大为收敛。

以小说中人物姓名的谐音揭示他们的个性,这是文字游戏,不是艺术技巧。 幸好多半只限于一些次要脚色。

《金瓶梅》的应伯爵(白嚼)、卜志道(不知道)、韩道国(寒到骨)、温必古 (屁股)、游守(手)、郝贤(好闲)可说是始作俑者。

《醒世姻缘传》的晁思才(财)、晁无晏 (厌)、郎德新(狼的心)、汪为露(枉为儒)是它的后继者,甚至后来的《红楼梦》也留下了消除未尽的痕迹如卜世仁

(不是人)等。

后来师法《金瓶梅》的小说不外乎三类: 一是《红楼梦》,发扬它的精华而摒弃糟粕; 二是《醒世姻缘传》,无论正反两面都不及前人,而自有不可忽

视的特色; 三是《绣榻野史》《肉蒲团》一类,它们的取舍恰恰和《红楼梦》相反。

《金瓶梅》和《醒世姻缘传》各有其它书中少见的一些熟语和俗谚,而它们却彼此互见,试举数例如下:

一、男人脸上有狗毛 见《金瓶梅》第四十三、七十三回,《醒世姻缘传》第八回。

二、山核桃差着一格子 见《金瓶梅》第七回,《醒世姻缘传》第五十三回。

三、曹州兵备管的事儿宽 见《金瓶梅》第三十二、四十二回,《醒世姻缘传》第三、四十八回。

四、老婆当军,充数儿罢了 见《金瓶梅》第二十六回,《醒世姻缘传》第五、八十八回。

五、猪毛绳子套(人) 见《金瓶梅》第七十五、七十六回,《醒世姻缘传》第八十七回。

前已证明《醒世姻缘传》的作者是山东人,两书都以“相”代替“像”,这是山东方言的特点。

《金瓶梅》既然有这么多的熟语和俗谚和《醒世姻缘传》相同,它的作者当也是山东或淮北地区人,不会如同有的论者所设想的那样是南方人。

徐朔方 | 论《醒世姻缘传》及其和《金瓶梅》的关系

《徐朔方、孙秋克研究精选集》

后 记:

徐复岭《醒世姻缘传系兖州人所作》《醒世姻缘传的作者是贾凫西》(同见《济宁师专学报》1990年第3期),令人信服地证明小说中以兖州方言为主。

这是研究这部小说作者问题的一个可喜进展,乐于在此向读者推荐。但要归结为兖州人所作仍须回答一个问题:为什么书中所写的山东城镇都是真实的地

名,独独章丘称它的别名绣江?

拙作已指出“《醒世姻缘传》所穿插的诗词没有一首说得上是佳作”;北京平则门、顺承门,小说作平子门、顺城门——难以设想它出于文人如蒲松龄、贾

凫西之手。

1990年10月27日

注释:(从略)

文章作者单位:浙江大学

本文获授权发表,原文刊于《徐朔方、孙秋克<金瓶梅>研究精选集》,2015,台湾学生书局有限公司出版。转发请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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