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安全防护不到位处罚条款:
1. 对于擅自违反安全防护规定的个人或单位,我司将根据《中华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据情节轻重做出处罚决定。
2. 未经允许进入危险区域的单位或个人,依照《中华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将处以警告以及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违反安全防护规定引发事故的,将以该单位负责人或个人负责,并根据事故情节轻重,处理责任人责任,同时处以按照法律规定的罚款。
3. 未按要求携带安全防护工具或未穿戴安全防护用品的单位或个人,依照《中华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将处以警告以及5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未按要求使用安全防护工具或未穿戴安全防护用品引发事故的,将以该单位负责人或个人负责,并根据事故情节轻重,处理责任人责任,同时处以按照法律规定的罚款。
4. 对于违反安全防护规定,未按时进行安全检查或安全隐患排查的单位或个人,依照《中华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将处以警告以及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由此引发的事故,将以该单位负责人或个人负责,并根据事故情节轻重,处理责任人责任,同时处以按照法律规定的罚款。
二、申请条款:
1. 个人或单位如有遭受安全防护处罚的,可就处罚决定提出书面申请,提交申请材料,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
2. 申请材料必须包
合同采购防护用品必要条款:
防护用品的有效期一般是指在一定时间内,该防护用品可以正常使用,不影响使用性能的有效期限。一般情况下,防护用品的有效期应写明具体的日期,如“xx年xx月xx日”,或者按照具体的使用情况来衡量,比如写明“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可使用6个月”。
合同采购防护用品的注意事项:
安全防护不到位处罚条款
一、违反本规定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同时,由相关部门或者单位对违规行为的责任人依法予以处罚:
1. 对于未按规定建立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而致使安全事故发生的,责令改正,并按数额予以罚款;
2. 对于擅自变更安全措施或不按规定执行安全措施而致使安全事故发生的,责令改正,并按数额予以罚款;
3. 对于拒不接受安全检查或者不遵守安全检查结果而致使安全事故发生的,责令改正,并按数额予以罚款;
4. 对于违反安全规定并致使安全事故发生的,责令改正,并按数额予以罚款;
5. 对于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未及时整改致使安全事故发生的,责令改正,并按数额予以罚款;
6. 对于安全事故发生后,未及时报告或者有意隐瞒实情者,将依法予以处罚。
二、对于上述违规行为,罚款金额以违反安全防护措施可能造成的损失总金额为准,并且最高不超过50万元币。
制作劳动防护用品用工合同范本示例
甲方:
联系电话:
乙方:
住所: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根据《民法典》和有关规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原则,订立本劳动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为_______期限的劳动合同。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其中试用期_______日。本合同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终止。
第二条、乙方担任_______岗位工作。
第三条、乙方完成的工作数量,达到_______质量标准。
第四条、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时间应符合_______的规定,乙方执行的工时制度为_______工作制。
第五条、甲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劳动保护规定的劳动条件和劳动防护用品。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及其标准。甲方负责对乙进行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的教育和培训。
第六条、乙方应遵守劳动纪律、甲方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的规章制度进行处理,直到解除本合同。
第七条、甲方对乙方的工资分配应遵循按劳分配的原则,实行同工同酬,遵守_______市最低工资规定。乙方执行_______工资制,工资支付时间每月_______号,工资支付按_______执行。其中试用期工资为_______元。
第八条、甲方依照国家规定为乙方缴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五项社会保险费用。社会保险费用个人缴纳部分,甲方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第九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九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条、乙方符合《中华共和国劳动法》、《_______市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实施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条件的,甲方不得终止、解除本合同。
第十一条、乙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_______日以局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或因其它问题正在被期间,乙方不得依据本条第_______款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二条、合同解除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十三条、当事人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_______日内向当地区、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份。
甲方:
签订地点: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
签订地点: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扩展说明:没有提供劳动防护用品如何处罚?
《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第四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安排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进行安全生产培训的经费。
第五十一条 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或者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第九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
(二)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改造和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
(三)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的;
(四)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
(五)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以及涉及人身安全、危险性较大的海洋石油开采特种设备和矿山井下特种设备未经具有专业资质的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投入使用的;
(六)使用应当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的。